活躍在中國大陸20年之久的二手琴走私,至今未能絕跡。早在2007年,上海中級人民法院就曾對上海海關查處的“走私進口二手鋼琴近5000台”一案進行過宣判。然而二手琴從非法渠道進入我國本土市場的情況,卻仍然未能消弭。
截至目前,我國大陸二手琴市場的質量管理、定價標准均未建立起明確可行的規定。相關部門對於二手琴進口的管制也更多體現在飛行突擊式管理,難以打盡“漏網之魚”。 在日韓等較發達國家和我國台灣等地區,對於鋼琴進出口及銷售有著嚴格的要求。
比如,前幾年由於二手鋼琴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台灣就停止了進口日本二手鋼琴。相比之下,填補國內進口二手鋼琴市場的監管真空,已日顯迫切。 走私受罰企業生意照舊 海關信息顯示:2010年日本出口到中國的鋼琴數量為38046架,總金額為3164萬美元。
折合下來每架鋼琴單價約為831美元,按當時匯率計算相當於人民幣5650元,這一價格要遠低於中國立式鋼琴的出口價格(2010年中國鋼琴出口單價為1244美元)。這是因為,日本出口到中國的鋼琴中,大量是價格不斷刷下限、質量參差不齊的二手鋼琴。
事實上,國家相關部門對二手琴的進出口貿易及其法律糾紛的情況一直都有掌握,幾年來多輪打擊與訴訟審理也一度引發外界的關注。 2007年,上海中級人民法院對上海海關查處一起的“走私進口二手鋼琴近5000台,案值超過四千萬元”的案例進行判決。
該案涉嫌偷逃稅款1127萬餘元,涉嫌犯罪單位11家。法院判處3名犯罪賺疑人有期徒刑4~5年,參與走私鋼琴的珠海浜名鋼琴有限公司被處罰金人民幣250萬元。 在這起案件中,海關認定二手鋼琴走私的證據便是其采取低瞞報價的做法偷逃稅款。據悉,相關涉案人員在過關時對每架鋼琴只報價2000元人民幣。
按海關人員的“保守估計”,該款“名牌鋼琴”每筆通關報價起碼少報了一萬元人民幣。 根據公訴方的介紹,2004年3月至2005年5月,被告人周勝韜、沈豐昌與珠海市龍門樂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卓瑞標及上海巴哈樂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紀某商定,由周勝韜借用上海新發展進出口貿易實業有限公司的名義,采用低報價格的方法為上述公司代理進口二手鋼琴,并由周勝韜制作虛假單證,或由聯系貨源的沈豐昌讓境外供貨商提供虛假單證。
曾負責此案的上海海關緝私局局長鄭寧對外表示,“二手鋼琴走私,不僅使國家巨額稅款流失,也對國內鋼琴行業形成一定衝擊。該行業利用價格瞞騙偷逃國家關稅行為已成行業潛規。” 值得注意的是,彼時庭審階段珠海市龍門樂器有限公司等方面訴訟代表人曾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受到相關處罰。
然而,時隔數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近日暗訪珠海市龍門樂器有限公司,發現其仍在正常運行,依舊在做曾經引發訴訟的二手琴進出口貿易。公司方面還表示,這麼多年來生意并未受到過重大影響。
今年上半年,山東也曾爆出一起有關部門查處二手琴翻新粗制濫造的案件。 2011年,國內市場知名銷售商柏斯琴行(中國)有限公司就曾專門建言文化部,應盡快控制或制止國外二手鋼琴繼續流入中國。
即使要進入中國,在海關報價上應當等同於同一品牌,比照同檔次規格鋼琴的現行價格交納關稅,以限制二手鋼琴在低關稅的優惠條件下大量傾銷。 “二手鋼琴的貿易本身就不是一種正常的商業往來,它是一種不等價的商品交易。因為二手鋼琴都是采取舊貨收購、廢品回收的辦法將其集中,再轉移到其它地區進行銷售。”柏斯琴行在“建言書”中指出。
“由於二手鋼琴在收購時基本沒有成本,或者成本很低,而在其它地區銷售時又等同於或者接近正常鋼琴的價格水平,所以不屬於正常的商品流通,它類似於物資回收處理的一種特殊市場行為。此外,在二手鋼琴實現極其懸殊的差價銷售中,還包藏著大量不法商人的欺詐行為,使許多消費者飽受其害,它的不良影響和對所在地區的危害是嚴重的。”
市場監管“真空”亟待填補
相比而言,同處二手琴貿易紐帶上的日韓及我國台灣地區的市場管控措施則相當嚴苛,值得國內借鑒。 在這些國家和地區,二手鋼琴行業長期走正規路綫,市場對商品的年代狀況、新舊程度、型號等級區分都有非常健全的明細和規則。一般狀況很好的二手鋼琴不會超過原價的50%,產品的性價比很高。
不少業內專家多次在公開場合呼籲,消費者無需盲目迷信洋品牌。中國樂器協會前秘書長豐元凱就曾建議,消費者在相同質量和價格的情況下,應多關注一些國產鋼琴,不該盲目崇拜“進口”二字。 但是,目前除少數一綫城市外,全國其他地方很少有對鋼琴質量進行鑒定的權威機構。一旦發生二手琴質量糾紛,如何鑒別“翻新琴”就成了難題。
由此而來的訴訟取證程序中,難以采信有效證據也成為維權的最大阻礙。
“翻新琴市場至今處於無人監管的狀態。由於缺乏相應的規範和鑒定檢測的權威機構,造成市場上鋼琴質量水准良莠不齊,行業誠信度不高。”豐元凱向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大量品質狀態不好的國外二手琴流入國內,這些琴即使有品牌、可用,并且價格相對便宜,但并不是人們所期望的高品質鋼琴。
很多進口的普通檔次鋼琴也都沒有維修卡或者質量保證單,一旦使用上出現問題,缺少後續保障。 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鋼琴時,需要注意多方面的情況。一是看經銷商有無固定經營場所、營業執照及是否為合法品牌的代理商;二是要觀察鋼琴外殼有無“翻新”現象。此外,鋼琴銷售方本身是否有正規產品合格證、保修卡以及是否願意出具正規發票等,對消費者維權也相當重要。
From: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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