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潛規則”,是指沒有顯現出來但已是心照不宣的某些規則,這些規則雖然沒有成文卻又是彼此默認的。潛規則在很多行業都心照不宣,導遊帶著遊客去商場購物,商場要給回扣;出租車司機載乘客去娛樂城,也能得到回扣;而老師推薦鋼琴拿回扣,知道的人恐怕就不多。
但是,鋼琴教師作為一個高收入群體,其授課費已是一個不菲的數字,而大家心目中品德高尚的教師,“為人師表”之餘竟然還吃學生的回扣,讓人感覺有悖師德。
“潛規則”雖然擺不上檯面,但由於默認者眾多,眾人又自覺遵守,實際操作者往往以它為圭臬,其結果常常是規章制度為它讓道。哪個行業“潛規則”盛行,這個行業離正常發展的軌道就越遠,最後,坑了的還是自己。
老師能拿上千迴扣
到同一個琴行,選同一架鋼琴,和老師一起去時,琴行老闆報的底價是17000元;過幾天和家長一起去,發現報價竟然降低到15000元。昨天,杭州的徐小姐向記者報料,樂器行業裡有一條潛規則:琴行要給介紹學生買琴的老師送回扣,回扣的金額通常是鋼琴價格的10%左右。
老師推薦的琴,貴了2000元
去年暑假起,徐小姐在杭州一家琴行學鋼琴。一年的學習之後,她對鋼琴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家人就準備給她選購一台鋼琴。因為不懂樂器,徐小姐便請琴行的老師幫她挑選。
“老師並沒有向我推薦其所在琴行的鋼琴,而是推薦了一家小琴行的鋼琴,並說那家店的鋼琴雖然名氣不大,但品質還不錯,價格實在。我當初還很感激,覺得他為我們學生著想,幫我們少花錢辦好事。”徐小姐對記者說,選琴當天,她看中了一款123厘米高的古典鋼琴,最初報價是19999元,她和同去的老師砍了好半天價,老闆最終同意17000元,並表示買的時候還可以送一個價值400多元的琴凳。
3天后,徐小姐陪父母逛街,正好又來到這家鋼琴店門口。三人便一同進店去看選中的鋼琴。徐小姐的父母負責砍價,不到10分鐘的時間,營業員就爽快地答應,這架鋼琴15000元就可以賣,同樣也送琴凳。
為什麼和老師一起去砍價,價格反而高,自己砍價反而便宜呢?徐小姐把買鋼琴的遭遇帶到琴行問同學。知情人點明了其中的奧秘。
老師拿回扣,是這行的老規矩
“暗地拿回扣,是行業的老規矩,這樣的情況很多,敗壞師德!”一位朱老師告訴記者,他是教鋼琴的兼職老師,對老師拿回扣的情況非常清楚。
“杭州市區有20多家琴行,不論規模大小,大部分琴行都會聘請專業的鋼琴老師辦學習班。通常來說,每個老師帶10多個學生,一旦要買鋼琴,學生往往會主動向老師諮詢,或請老師幫助挑選。”朱老師說,“這樣,老師就很正常地進入鋼琴購買者的行列裡。因為老師有比較高的專業知識,他的建議通常會對學生、家長產生比較大的影響。琴行正是看中這一點,與某些老師有約定。現在,回扣行情大多在琴價的10%左右,但如果你推薦的學生不夠精明,一次拿三四千元也有可能。”
據朱老師介紹,能帶來高額回扣的,往往是名不見經傳的雜牌鋼琴。這種鋼琴在一個城市可能只有一家琴行有售,根本無法貨比三家。琴行10000元的價格進貨,有可能15000元賣出,琴行和老師都有大筆賺頭,暗地裡坑學生的錢。
“不僅鋼琴,古箏、二胡、琵琶……只要價格較高的樂器,多少都有回扣。”朱老師對記者說,老師的推薦非常容易影響學生,這一影響力也成為企業爭奪的目標。
琴行:價格不實,就是回扣逼的
“我們對回扣也很痛恨,這已影響到琴行的競爭力了。”杭州一家知名琴行的總經理對記者說,“我們經銷的是國際大牌鋼琴,價格在網上一查就清楚,上下浮動不超過300元,根本沒有回扣空間。老師們根本不會考慮我們,而是說我們的琴華而不實,價格過高;他們推薦的都是一些價格浮動空間大的雜牌鋼琴,好從中獲利。這對我們實際上是不公平的。”
“還有就是樂器價格虛高。一架鋼琴標價3萬元,最後能還到2萬元。”這家知名琴行的總經理說,因為回扣的潛規則已經形成,企業不得不在標價時就預留出一定的回扣空間。
律師:回扣涉嫌商業賄賂
“在推薦樂器的過程中收受回扣,這涉嫌商業賄賂。”浙江錢江律師事務所的陸忠明律師告訴記者,回扣行為應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商業賄賂行為;回扣也應是法律所規定的一種“不當得利”;琴行用回扣的方式讓老師做出對自己有利的建議,這就導致了不正當競爭。當回扣的金額到達一定數量,就有可能涉嫌商業賄賂。
(文章來源:今日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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