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曾報導了一位想買廣州“珠江”鋼琴的市民在鋼琴老師的帶領下,到琴行買了一台浙江“珠江”鋼琴,發現後卻不能退貨的案例。一位曾經當過音樂老師、開過樂器廠、賣過樂器的阿松(化名)致電專線稱,音樂老師介紹學生買樂器拿“回扣”在業內已是公開的秘密,令人吃驚的是,阿松還透露說,鋼琴老師拿的回扣往往比琴行或廠家的利潤都高。阿松表示,正是因為樂器行業普遍存在老師拿回扣的做法,使得如今樂器行業中存在以下三大怪現象。
怪像一:老師拿大頭廠家拿零頭
阿松告訴記者,一台鋼琴的回扣比例是售價的20%至50%不等,有時甚至更高。舉個例子說,假如一個琴行一個月的毛利潤在10萬元左右,而琴行的純利潤可能只有三四萬元,因為其中五六萬元給老師拿走了。 2006年我國鋼琴行業的銷售總額為13.46億元,而各個廠家公佈的利潤額才0.44億元,從這個數據可以看出,廠家賺的錢連銷售總額的零頭都不到。所以業內才會有“老師拿大頭,琴行拿小頭,廠家拿零頭”的說法。
據介紹,老師從琴行拿回扣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抽成,二是差價,三是協商一定額度。由於“琴托”拿高額回扣,致使樂器銷售價格長期居高不下,坑苦了家長,也害慘了琴行。其實很多琴行有時也挺無奈,想不理“琴托”都不行。如果不按“規矩”辦事,“琴托”便會設法找出各種茬儿,如音質不准、質量不好等,讓家長不要選購這裡的樂器,即使琴行極力辯解也無濟於事。畢竟對多數沒有專業常識的家長來說,他們更信任的還是老師。
怪象二:不賣名牌賣雜牌
據介紹,目前全國市場上有100多家鋼琴廠生產300多個品牌的鋼琴,其中大部分是雜牌的。如果仔細觀察你會發現,很多老師喜歡推薦雜牌樂器。這是因為名牌樂器價格透明度高,在全國各大城市差價不大,琴行很難將其價格抬高用以支付老師的回扣。於是,不少琴行轉而銷售那些非名牌、價格不透明的鋼琴(圈內俗稱雜牌琴)和一些二手翻新鋼琴,而老師們也會利用各種方式向家長宣傳這些鋼琴的好處,說什麼“產品質量都一樣,沒必要多花錢買名牌的”、“這是新生代產品”等等。
有些琴行更絕,故意在琴行里擺上幾台要么變形、要么有其他瑕疵的名牌鋼琴樣品,消費者來購買時,陪同的老師就會現場挑毛病,一方面可展示自己的專業水平,另一面則故意貶低說這些品牌產品的質量未必好,然後再向消費者推薦其他雜牌產品。這時,缺乏專業知識的消費者往往被老師“牽著鼻子走”,購買了雜牌鋼琴。
怪像三:大琴行做不過小琴行
很多行業裡,企業規模越大往往競爭力也越強,但這個規則在樂器行業未必適用。對於大琴行來說,由於要保證其長期的口碑,管理經營相對要規範些。但有的小琴行則不管那麼多,能賺到錢就可以,於是採取賣雜牌和假冒偽劣產品、提供高額回扣等手段拉客。在這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下,大琴行因此可能做不過小琴行。
(文章來源:福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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